根据有关法律、法规,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委托,我中心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深土交告(2017)35、36号公告,于2018年2月1日公开出让G05425-1027等四宗地的使用权,成交结果如下:
G05425-1027宗地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,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,土地使用年期70年,用地面积6895.47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31020平方米。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,项目建成后,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。G05425-1027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5000万元,该宗地最终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2500万元竞得。竞得人竞人才住房面积最高报价为4800平方米,合计配建人才住房面积4800平方米。
G02405-0007宗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,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,土地使用年期70年,用地面积18280.46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91400平方米。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,项目建成后,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。G02405-0007宗地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出让起始价人民币58600万元竞得。
G13302-8025宗地位于坪山区金牛东路与创景路交汇处,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,土地使用年期70年,用地面积9287.5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41790平方米。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,项目建成后,宗地内租赁住房和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。G13302-8025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9700万元,该宗地最终由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700万元竞得。
G13302-8024宗地位于坪山区金牛东路与创景路交汇处,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,土地使用年期70年,用地面积19194.68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86300平方米。G13302-8024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6500万元,该宗地最终由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5450万元竞得。本宗地规定配建人才住房15290平方米,竞得人竞人才住房面积最高报价为21800平方米,合计配建人才住房面积37090平方米。
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
二○一八年二月一日